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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之我见
来源: 作者:NI 发布时间:2008/1/14
 
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之我见
 
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工会劳动保护是为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在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教育培训、技术设备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措施。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同时,劳动保护工作是工会工作的常项和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我们的劳动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劳动保护工作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不少同志在认识上还有误区,工会组织的作用还没能有效发挥

  1.部分干部职工对劳动保护工作的认识有误区。他们把工会组织的劳动保护工作附属于企(事)业行政的安全工作,认为既然行政配备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的安全从业人员,业余兼职的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和人员就只能作为陪衬,随声附和而已;有些人认为生产是硬指标,安全是软指标,完成生产任务是头等大事,生产安全并无紧要;有些人则认为生产和安全是两对矛盾体,安全工作反而成为生产管理者的附加任务等等。它把生产与安全的矛盾绝对化了。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和生产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并且安全生产方针也是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

  2.劳动保护工作开展不经常。劳动保护工作要求工会劳动保护组织排除劳动环境中对劳动者的一切有害因素,并针对这些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措施,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舒适的劳动条件。安全检查是企(事)业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安全检查应涉及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和工作环境等多方面内容。

  安全检查的方法主要有:经常性检查。即企业安全管理者(或部门)组织或指导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干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职工群众进行安全卫生自查、周查和月查;定期检查。即企(事)业组织的定期(如季度、半年或一年)安全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即根据行业特点、季节特性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如防火、防爆、防暑检查等。

  工会组织对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制。但有部分企(事)业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很少开展相关活动,有的即使开展了活动也是时松时紧,流于形式。

  3.不能有效发挥工会组织在工伤事故调查处理中的作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明确指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工会法》明确规定,职工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必须要有工会参加”。在对职工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时,工会组织作为事故调查组的成员之一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而有极少数的同志想当好人,人云亦云,随意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上签字,这样不但无益于事故的妥善处理,而且还会降低工会组织的威信。

  二、保障职工生命安全,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事)业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组织责无旁贷

  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三方面入手:一是要把劳动保护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辨证统一观点,纠正和克服把生产与安全对立起来的想法和做法,保障职工的生产安全与职业健康;要充分认识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中所肩负的责任,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要真抓实干,要把开展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与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有效地结合起来,要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才能真正查堵安全漏洞,消灭事故于萌芽状态;二是工会组织要加强源头参与,推动企(事)业逐步建立起能够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体制和机制;要努力做好职工的职业安全和健康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充实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增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成员的使命感、责任感、专业水平和能力,提高“职工安全度”即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程度,从而更好地维护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网络和队伍建设;三是工会劳动保护从业人员应在知识面、专业技术、实践能力和法律法规的应用等方面有所拓宽、增强和提高,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扎实有效地开展劳动保护工作。

  浅谈厂务公开的难点及对策
  厂务公开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途径,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长足发展的崭新的实践形式。不少企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落实职工知情权,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实施多年来效果明显。然而,在整个厂务公开运作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深化,如何让职工群众真正满意,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

  一、厂务公开在推行过程中的难点

  推行厂务公开有以下四个难点:部分领导干部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厂务公开是对领导干部的不信任,找领导的麻烦;职工群众参与热情低。不少企业中还存在着专制作风,职工群众一时间还没有把自己当做企业的主人,认为厂务公开不能起到监督作用;职工想知道的公开性内容少。一些企业对职工想知道而鲜为人知的不予公开。如企业中各级领导干部的分配问题等等;公开运作监督机制不完善。有些企业在推行厂务公开中随意性较大,没有按照现有制度操作,重结果轻过程,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

  二、在新形势下推行厂务公开的对策建议

  如何进一步搞好厂务公开,在剖析厂务公开的难点后,就可以对症下药,排除障碍,以期取得突破性进展。

  1.深化认识,理解精神实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共建共享”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认识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让更多企业领导干部明白,实施厂务公开、群众监督不是对企业经营者充分行使职权的一种束缚,而是有效的支持,更高层次的关心与保护。

  2.发扬民主,抓好制度建设。企业党、政、纪、工各级组织要协同作战,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得失的基础上,依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的最新要求和企业实际,制修订出行之有效的、比较规范的厂务公开工作制度、条例、办法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可提前介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引导职工群众积极参与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3.组织实施,把握突出重点。厂务公开应该稳步推进,突出重点。从当前企业管理存在问题和职工群众比较敏感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公开,如企业重大决策公开、重大投资项目公开、制度管理公开、经营绩效公开等等以及一切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所有事务。

  4.监督检查,做到有章可循。厂务公开必须履行一整套过硬的监督检查,执行监督检查的组织和有关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敢讲真话。许多单位采取职工代表检查厂务公开执行情况,职工群众对厂务公开满意程度无记名打分等,不失为深化厂务公开的好办法。

  5.激励机制,确保有序推进。对在厂务公开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责任人除依据有关规定施行责任追究的同时,更多采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激励机制,开展厂务公开优胜单位评选,开展厂务公开工作好班子、“职工信赖领导人”评选等,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厂务公开健康有序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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